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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娄底市2020年中考将于7月1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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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5月16日讯(记者曾玉玺)近日,娄底市教育局印发通知,就娄底市年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进行部署,并明确娄底市年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中考)将于7月16日—18日举行。具体如下: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推进我市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制度改革,切实规范招生入学行为,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促进普职协调发展,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着力推进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生计划

(一)计划原则

市教育局根据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完成情况和年全市初中毕业生人数,按照教育均衡发展和普职分流大体相当的要求,负责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统筹管理,确定年度招生规模,并分解到县市区和市本级。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控制数,具体编制本区域内各高中学校招生的建议计划,对民办学校应根据其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予以适度倾斜。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含省市级示范性学校的指标生计划、自主招生计划(高水平体艺生计划)和一般计划。市教育局对各县市区和高中招生学校的建议计划进行审定后,下达正式招生计划,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直接下到各招生学校,为指令性招生计划。本市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均面向全市招生,一次性下达到位,不预留机动计划,招生录取中不再追加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由市、县(市区)中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自主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可申请自主招生,招收一定数量的高水平体艺生,自主招生方案报县市区教育部门审批,报中招办备案,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对象为在我市参加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符合条件的学生。自主招生学校须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严格按照自主招生方案和程序组织招生,并主动公开招生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区域内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本区域内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数的5%,各县市区要将区域内自主招生计划明确到各招生学校。

(三)指标生计划

1.将双峰一中、新化一中、冷水江一中、涟源一中不低于招生计划的50%作为指标生计划分配到所属县市区的初中学校。

2.指标生计划分配办法为:(某中学初三在籍学生总数/高中学校指标生招生范围的初三在籍学生总数)×该高中学校的指标生计划总数,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的原则确定。

(四)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

农村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定向培养招生专项计划由各县市区申报,省教育厅审批下达。招生对象为计划所在县市区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定向培养计划的考生学籍须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娄星区户籍所在学校不含娄底市直学校)。

三、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具有正式学籍的初三学生;

2.具有正式学籍的初二学生。

(二)报名程序

1.所有考生必须在学籍所在学校参加中考报名,考生报名基本信息通过全国学籍管理系统采集,考生图像信息以身份证为准,各县市区和各初中学校务必提醒所有考生提前准备好身份证。

2.年全市中考报名时间为5月11日至18日,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中考报名。

(三)报名收费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号)文件规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生物、历史、地理)所有考生按每生每科10元的标准缴纳考试报名考务费。

四、考试科目和时间

(一)学业水平考试科目

1.年初中毕业生计入总分的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9个学科。

2.初三的语文满分为分;数学、英语两科满分均为分;物理和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实行合卷考试,分科计分,各科满分为分,分别称为理科综合和文科综合;地理、生物两科按年的统考成绩计入总分。凡初二没有参加我市生物、地理统考的外地转入学生,必须参加转出地生物、地理统考,并提供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成绩证明,其生地综合成绩以年我市生物、地理统考平均分计入考生中考总成绩。

3.年的初二学生必须参加生物、地理两个学科的全市统一学业水平考试,两科实行合卷考试,分科计分,各科满分为分,称为生地综合,考试成绩将按照《娄底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娄教通〔〕号)文件规定折算后计入年的中考总成绩。

4.对因自然灾害、学生患重大疾病或其他流行性疾病等不可抗拒因素不能参加考试的,要在当年中考结束后5日内将有关情况由各县市区汇总统一报市中招办备案。

5.所有文化考试科目严格按照高考模式组考,实行全市统一命题、统一闭卷考试、统一网上评卷、统一公布成绩和统一实行电子监控。

6.统一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长:语文为分钟,数学、英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生地综合均为分钟。

7.英语科考试,统一加试听力,即英语试卷由听力、笔试两部分组成,同堂考试。英语听力考试试题安排在笔试试题的前面,为第Ⅰ大题,分值为20分,采用有线广播系统播音和CD播放的方式进行。

8.考试日期与时间安排如下:

9.自主招生(高水平体艺生)专业测试。凡是报考相关学校自主招生考生,获得免试资格的除外,必须参加学校所属县市区组织的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测试。县市区学校和市直学校专业测试分别由县市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负责统筹,由招生学校组织实施,测试结束后将成绩导入中招系统。

(二)综合素质考查科目

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及音乐、体育、美术等科目的操作实践能力考查结果和初三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参考依据。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音乐、体育、美术及综合素质评价等科目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按照非D即入的原则,同等条件下,考查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的考查工作由市、县两级基教科(股)统筹管理,分别由电教、仪器装备部门具体负责并组织实施。音乐、体育、美术的考查工作,县市区学校由县市区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市直学校由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组织实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由毕业学校(或报名点)负责评定。

五、考试组织

中考考试组织实行县市区负责制。各县市区教育局按照要求负责制定组考方案,报市中招办备案后具体组织实施。中考考点原则上应设在当年的高考考点,若高考考点容纳不下,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新增考点,考点设置要基本达到高考考点的要求,并报市中招办备案。各县市区要严肃考纪考风,所有文化考试科目必须按照高考模式组考,初二生地会考科目必须同其他科目一样组考。市直学校要严格组考,并制定组考方案。

试卷运输必须采用车况良好、密封性能良好的金属密封车(县市区到考点可以采用小车、面包车);试卷启封前属国家秘密级事项,所有考点必须设置保密室。试卷保密期间,保密室必须配备专职保密员两人以上,任何时候保密人员每班不少于两人,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

各考区、考点必须按照组考工作要求成立考试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中考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防各种意外事件和违纪舞弊事件的发生,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有关中考组考工作的其他规定,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各考点严格按照《娄底市中考考务工作细则》执行。

六、志愿填报

(一)志愿设置

招生志愿分为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志愿(农村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定向培养招生专项计划)、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和中职招生志愿三大类。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包括指标生批志愿、自主招生(高水平体艺生)批志愿和普通高中一般计划批志愿(含全市所有高中学校)。

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批志愿栏设一个志愿;指标生批志愿栏设一个志愿;自主招生(高水平体艺生)批志愿栏设一个志愿(音乐、体育、美术只能三选一,多选无效);一般计划批志愿栏设五个平行志愿;中职批志愿栏设两个平行志愿。

(二)填报方法

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批志愿、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高水平体艺生)批志愿和中职志愿填报在六月底进行,普通高中的指标生批志愿和一般计划批志愿填报在中考成绩公布以后进行。考生应根据市教育局公布的娄底市高中阶段招生学校年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

凡在一般计划批第一个志愿栏中填报了考生所属县市区的指标生招生学校而未填报指标生批志愿者,志愿填报系统将自动为其补填上该高中学校的指标生志愿。

考生志愿采取纸质填报和网上填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娄底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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