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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考试保A学生只考到D等,家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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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孩子各科成绩差,长沙市民张女士在孩子初二时报了“生物地理保A班”,培训机构在协议中承诺:“未达A等,全额退费”。

今年长沙市中考成绩公布后,孩子的生地会考只拿到“D等”,也就是说,元培训费“打水漂”,张女士凭协议找到培训机构退费未果。

8月9日,潇湘晨报记者陪同张女士去退费,可刚见到原湖南秦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古曲南路分公司负责人(以下简称“秦学教育”),对方给出的答复是,张女士的孩子不配合教学,还扰乱课堂秩序,双方曾就费用问题有过“口头协议”。

成绩没达标还拒不退费

孩子上初二时,张女士老公接到秦学教育电话推销,称机构会举办“生地会考培训保A班”,只要支付元,保证“生地会考”成绩达“A等”。

考虑到孩子各科成绩差,夫妻二人心想:“至少拿到一门A等也不错”。年12月9日,张女士夫妇与秦学教育签订一份“保A协议”。

秦学教育在“协议”中称,广益学习中心招收“生地会考”培训班学生,总课次50次,合计课时,课时金额元。

该机构承诺:“报名学生经过培训,只要不无故缺课,参加‘生地会考’成绩未达“A等”者,十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全部课时金额。”

张女士出示一份“收据”显示,她于年1月17日付清了培训费。今年,孩子“生地”成绩显示:生物66分、地理58分,加上体育成绩,中考“提前考试科目”成绩为“D等”。

既然会考成绩不达标,根据上述“协议”,秦学教育理应退还所有培训费,张女士找到该机构却发现,秦学教育已更名为“大禹未来”,原负责人邹先生自称是“大禹未来”的员工,与秦学教育已无关系。

张女士说,双方多次沟通中,邹先生还是愿意对此事负责,但一直推卸责任不愿退费,理由是:“孩子不配合教学,导致成绩不达标”。

“这个理由很荒唐,白纸黑字协议在手,约定成绩不达标就全额退费。”张女士认为,秦学教育拒不退费,没有一点契约精神。

曾主动提出退费遭拒

9日,潇湘晨报记者陪同张女士来到位于古曲南路的秦学教育广益学习中心,这里已更名为“大禹未来”。负责人邹先生解释称,秦学教育已经退出湖南市场,相关业务转给“大禹未来”培训机构,两个品牌无任何关联,他本人也由之前的负责人变为员工。

对于上述投诉,邹先生表示很“冤枉”。他承认,秦学教育与张女士签订了“保A协议”,但课前须知约定,“学生必须全力配合教学,不得无故缺课,认真上课并完成作业。”

“她的(张女士)小孩极其不配合教学,才上两节课,老师就反映上课不认真,扰乱课堂纪律,还影响其他孩子正常学习。”邹先生说,机构意识到不能保证该孩子考试成绩,于是联系家长劝退,当时给出两个建议:扣除两节课课时费元左右,退还余下费用,孩子换个辅导机构;加钱上一对一教学班。

邹先生说,张女士老公到场沟通,但没有采纳前述两个建议,双方经过协商,口头约定:孩子继续培训,机构不保证考试效果。考虑到金额不大,家长也“同意”,才没有签订补充协议或废止此前的“保A”协议。记者现场拨打张女士老公电话求证此事,他否认有过“口头协议”,当时只是拒绝加钱上一对一教学班。

考虑到确实签订了“保A协议”,加上记者的多番协调,原秦学教育相关负责人现场退还张女士元培训费,双方就此事达成和解。

天眼查数据显示,湖南秦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古曲南路分公司成立于年10月13日,负责人为邹先生,登记机关为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不包括教育培训。不过,该公司已于年4月1日依法注销营业执照,注销原因为“决议解散”。

新共识应签订书面协议,从而维护双方利益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律师说,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双方订立的合同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合法有效的合同,合同条款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刘明律师提醒家长,在培训前应把和学校谈妥的条件均写入合同中,再付费并要求开具发票,便于日后维权;对学校而言,除了严格依照合同履行教学义务外,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问题并与学生家长达成新的共识,应以书面补充协议的方式固定证据,从而维护双方的利益。

潇湘晨报记者向帅实习生陈仁宇项梦婷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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