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扩大全面深化改革整体效应,推动全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
河北复制推广衡水市“标准地”改革经验
1月12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复制推广衡水市“标准地”改革经验的通知》,提出充分发挥衡水市“标准地”改革创新经验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扩大全面深化改革整体效应,共同推动全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提高工业用地保障能力,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自年以来,作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衡水市积极稳妥推进重点领域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该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聚焦项目落地过程中审批效率不够高、项目等地时间长等突出问题,按照“事先做评价、事前定标准、事中事后强监管”的原则,以省级开发区企业投资项目为对象,大力推行“标准地”改革,变“生地”为“熟地”,变“项目等地”为“地等项目”,实现了项目快落地、早见效。
河北各地将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及时将先进经验转化为实际成效。同时,在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改革时,要坚持问题导向原则。衡水市聚焦项目建设中“土地”这一核心制约要素,开展“标准地”改革,创新优化了供地模式、服务模式和招商模式,有效破解“项目等地”难题,大幅提高项目数量、质量和落地速度,倒逼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了全市高质量发展。
坚持转变观念、服务至上原则。衡水市开展“标准地”改革,变原来的“企业跑”为现在的“政府跑”,对纳入“标准地”模式推进的项目,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明确专人对接帮扶,落实全程帮办代办机制,实行点对点“保姆式”服务,部门职能由原来的重审批变成了现在的重服务,有效推动了政府治理方式转变,走出了一条政府来操作、企业好接受、做法可推广的新路子。
坚持政企受益、互利共赢原则。衡水市“标准地”改革,实现了政企“双赢”。对于企业来讲,缩短投资期限,增强对市场把控的主动性,并大大减轻企业拿地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对于政府来讲,强化政府服务职能,推进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记者苑立立)